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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我校博士生学制由三年延长为四年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0:00 点击数:
http://zs.xmu.edu.cn/news/2571.html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及《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力度,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从2014年起将博士生学制由三年延长为四年。针对部分博士考生最关心的学制改革问题,我校现对此次的学制改革作如下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准时毕业率偏低,学制改革势在必行

我校对近五年的博士生毕业时间进行分析后发现,博士生在三年学制内准时毕业率偏低,按时毕业率不到40%。因此,三年的学习时间已明显不适合博士生培养,而博士生经过四年的学习后,毕业率基本上能达到合理的水平。

二、国内高水平大学已大部分实行博士生四年学制

我校调研了近二十所高水平的“985”、“211”高校,大部分的高校实行或部分实行四年学制,因此,博士生实行四年学制是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改革趋势。我校实行的博士生四年学制第四年免交学费,奖学金和助学金由学校统筹发放四年。

三、我校实行博士生四年学制得到博导的支持和在学博士生的青睐

为广泛了解博士生导师对博士生学制设置意见、设置理由及相关奖学金配套的支持意愿,我校进行了相关问卷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的博导支持博士生四年学制。他们反映博士生三年学习时间过短,学生很难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科研训练、搜集材料和撰写学位论文,建议延长学制。我校还召集了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各专业、经济学院及能源学院能源经济学专业部分三年级和延期的在校博士生举行了座谈会,同学们普遍认为四年学制很合理,时间宽裕,学习及科研心态比较从容,可以多发一些高质量的文章,就业前景也较三年制博士看好,大多能在“985”、“211”高校任教。

四、学校按统一标准提供博士生第四年奖学金与住宿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校博士生的生活待遇存在缺陷,一直影响着他们潜心学习和从事科研工作,特别突出的是博士生延期后的奖学金及住宿问题未能获得根本上的解决。从2014年起,我校博士生学制改为四年学制,同时由学校在博士生第四年提供校长助学金并且免交学费,由学校按四年学制提供住宿,这样,博士生生活有了保障,就能专心完成学位论文,顺利就业。

五、有能力在三年内完成学业的博士生,仍然可以按我校的相关规定提前毕业

六、我校从2014年起大幅提高博士生奖助学金待遇

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获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全校每年约100个左右名额。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如下:在职少民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前三年享受每年1.2万元的国家助学金,其他在职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前三年的奖助学金为4.3万元/年(含学业奖学金1.3万元,国家助学金1.2万元,校长助学金1.8万元),第四年为3.0万元/年(仅含校长助学金3万元)。学业奖学金前三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第四年免交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我校还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除此之外,我校还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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